随着社会经济格局调整加快,利益分化程度加大,社会矛盾凸显,且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断增强,社会稳定潜藏着巨大的风险。为此,在我国全国各地各行业已逐步开展了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机制。对于从事国际项目投资的企业而言,却尚未重视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更多的仍然是将社会评价作为评估社会风险的工具在运用。然而,国际工程不同于国内工程,其受到所属国别的政治风险和地区稳定风险的影响和制约较大。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理念,结合国际项目社会评价的特点,开展比较分析研究,探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会评价的异同和优劣,以求可以适时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与社会评价手段相结合开展项目评估,从而全面了解到项目投资的社会影响和效益。文章从两种评价(估)机制的评价目的、实施主体、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对两者进行比较,以期为深化、促进和完善评价机制提供借鉴。
1、评价(估)目的比较
相比较而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很集中和明确,即以“稳定”为中心,坚持“稳定高于一切”;而社会影响评价以“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发展成果共享”,而发展的基础则是稳定,稳定的效果表现是有发展,因此,两者的目的有包容性。但是,稳定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发展,因为它还需要利益共享机制将社会效益均等化。因此,可以看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更具针对性,而社会评价的目的更具广泛性,在出发点上前者需要向可持续发展靠拢,实施稳定与发展并举的措施,积极探索项目经济社会效益的共享机制,以缓解和规避社会稳定风险。
2、实施主体的比较
目前,在国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作为强制性实施项目,其实施主体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决策提出部门、政策发布部门、改革牵头部门、项目报建部门作为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二是由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专业咨询单位或独立专家团参与实施。而社会影响评价的实施主体主要包括咨询公司、研究院所和高校等具备资质的咨询机构。实施主体的选择一般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决定,实施单位作为第三方实施评价工作。从目前各地的实践来看,社会稳定风险多由业主委托给政府组织实施,而社会影响评价多由业主委托给具备资质的社会评价机构实施。不同的实施主体各有利弊。政府组织实施评价工作有其弊端,由专业咨询机构来实施评价更具优势。
3、评价(估)内容的比较
从内容比较来看,社会影响评价的内容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丰富,分析的范围更广,逻辑性更强。对比来看,两者的分析内容其实是相通的。从合法性的角度看,虽然社会影响评价并没有将政策分析纳入分析范畴,但其前提已经默认符合和遵守政策法规,在这点上两者高度一致。而从合理性来看,与社会影响评价中利益相关者分析和社会影响分析具有一致性。从可行性的角度看,与社会影响评价中互适性分析相一致。从可控性的角度看,与社会风险分析和社会管理计划具有一致性。但是,在社会影响评价中特别强调项目实施对弱势群体的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则忽视了群体内部的差异性。
4、评价(估)程序的比较
从两者实施的程序来看,社会影响评价更侧重于基础调查、报告编制和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则重点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前者侧重于整体,后者则重点关注其中一个细致点。另外,虽然在风险评估程序中也提出通过调查和访谈等手段获取资料,但是与社会影响评价相比,其方法体系尚未构建起来,主要方法还是借鉴的常规风险评估手段,而社会影响评价在实践中逐渐探索出一些如对比分析、利益相关者分析等实用的方法。
5、结论和建议
通过比较分析,不难发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会影响评价两者间存在互通,更存在互补,由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刚刚提出和推广,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不断通过实践案例进行完善,尤其是在机制优化方面,应当引入社会效益分享机制,减少管理程序的冗余,延续其强制性和问责机制的严厉性,将其作为项目可行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关注其稳定风险的诱发点等。然而,对于国际工程而言,虽未受到强制性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的约束,但对于确保项目风险性最小、避免国际冲突问题产生,适时参考和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或者将其与社会影响评价相互结合,对项目的社会影响,尤其是稳定性影响做出深入评估,以利用其优势来弥补社会影响评价存在的不足是很有必要的。在现如今更多国际组织关注项目持续的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建议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海外投资项目的内部效益评价基础用于决策参考,结合项目社会影响评价,共同为项目的健康发展助推。